港澳人才签注可以只办香港,还是香港和澳门一起办?
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6类内地人才可按实际需要单独申请赴香港或赴澳门签注,也可同时申请两种,并非必须港澳一起办。
可以:只申请赴香港人才签注、只申请赴澳门人才签注,或同时申请两种,都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的公告》明确,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6类内地人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者同时申请办理赴香港和赴澳门人才签注,并不要求必须港澳一起办。本文按该公告整理,核实日期:2026-10-01。
只办香港、只办澳门或一起办,怎么选?
| 实际活动安排 | 可选择的申请方式 |
|---|---|
| 主要在香港 | 单独申请赴香港人才签注 |
| 主要在澳门 | 单独申请赴澳门人才签注 |
| 香港、澳门均有活动安排 | 同时申请赴香港和赴澳门人才签注 |
公告使用的是“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者同时申请”。因此,赴香港、赴澳门两种签注不是必须捆绑办理,申请选择应与实际活动安排相匹配。同时申请是政策提供的一种选择,不是统一要求。
这里所说的选择,适用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的“往来港澳人才签注”。
哪些人可以申请?
申请人应先确认自己是否属于公告所列的6类内地人才:
| 人才类别 | 公告所列范围 |
|---|---|
| 杰出人才 | 对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属于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 |
| 科研人才 | 湾区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
| 文教人才 | 湾区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
| 卫健人才 | 湾区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 |
| 法律人才 | 参与在香港、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以及处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 |
| 其他人才 | 由湾区人才、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
符合上述范围后,再根据赴香港、赴澳门的实际需要,选择单独申请其中一种或同时申请两种。
应该向哪里提出申请?
- 杰出人才:可以由本人向粤港澳大湾区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其他5类人才:应由本人向工作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具体申请材料和申办手续,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政府网站或12367服务平台查询。该公告内容未列明费用和具体办结时限,不宜自行推定;办理前应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签注有效期和停留时间有什么规定?
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依法审批,公告按人才类别列明可获发的有效期:
| 人才类别 | 可获发有效期 |
|---|---|
| 杰出人才 | 5年 |
| 科研、文教、卫健人才 | 3年 |
| 法律、其他类人才 | 1年 |
能否获发以及实际签注内容,以依法审批结果为准。人才签注持有人可以在签注有效期内多次往来港澳地区,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30天。
常见问题
港澳两种人才签注是否必须同时办理?
不是。公告明确允许根据实际需要,单独申请赴香港人才签注或赴澳门人才签注,也可以同时申请两种;实际活动涉及哪些地方,就应先核对哪些签注。
单独申请香港或澳门,会缩短签注有效期吗?
公告没有规定单独申请会缩短有效期。其列明的有效期是按人才类别区分:杰出人才为5年,科研、文教、卫健人才为3年,法律、其他类人才为1年。
每次在港澳可以停留多久?
人才签注持有人在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往来港澳地区,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30天。
申请材料和办理手续在哪里确认?
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政府网站或12367服务平台查询。具体材料、办理地点和手续,应以办理机关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