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转香港永居需要什么条件?六年?七年怎么算?
本文依据香港入境事务处居留权常见问题页面,说明2026年经人才计划赴港后转香港永居的条件:连续通常居住七年的计算方式、临时离港的影响,以及核实永久居民身份证资格的申请步骤与处理时间。
转香港永居,看的门槛是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ordinarily resided)不少于七年,不是六年。香港入境事务处「Right of Abode(居留权)」常见问题页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页面)列明,《入境条例》(Immigration Ordinance, Cap. 115)附表 1 第 2 段自 1997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列出六类可享有香港特区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内地中产经高才通、优才等人才计划赴港后,对应的是「中国公民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这一类;非中国籍人士则另属一类,还要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满七年不会自动变成永居,仍要申请核实永久居民身份证资格,并取得合法有效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按入境事务处页面说法,这张证才是享有居留权的凭证。
「六年」这个说法从哪来?法例写的只有七年
《入境条例》附表 1 第 2 段六类资格依次是:在香港出生(含 1997 年前后)的中国公民;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的中国公民;在香港以外出生、出生时父或母属前两类的中国籍人士;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人士;在港出生且父或母属上一类的 21 岁以下人士;以及 1997 年 7 月 1 日前只在香港享有居留权的人。
条文里的表述统一是「不少于七年」,没有「六年即可申请」这一档,也没有「六年加宽限」的写法。也就是说,转永居这一步不存在提前半年到一年的捷径,六年半就递申请,缺的是法定居住期,不是材料。
经人才计划来港,你属于哪一类?
内地居民一般属中国公民,走的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这一类,不需要额外证明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非中国籍人士走的是另一类,除七年居住外,还要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
两者的差别在申请阶段会体现出来:以非中国籍身份申请时,入境事务处要求申请人提供资料并作出声明,说明自己以香港为唯一永久居住地,内容可能涉及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在港、是否有合理收入维持自己及家人、是否依法报税。
| 比较项 | 中国公民类别 | 非中国籍类别 |
|---|---|---|
| 核心居住要求 | 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 | 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 |
| 进入香港的方式 | 条文未另设旅行证件条件 | 须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 |
| 额外要求 | 无 | 须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并就此提供资料与声明 |
| 长期离港的后果 | 不会仅因长期离港而丧失永居身份 | 自不再通常居住于香港起连续不少于 36 个月不在港,即丧失永居身份 |
配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取得居留权。除非本人另行符合附表 1 的条件,夫妻一方是永久居民,并不自动带给另一方永居资格。
七年怎么算?「通常居住」不等于天天在香港
判断的核心是「通常居住」是否中断,而不是出入境章数。入境事务处页面写明:暂时不在香港,并不表示当事人已不再是香港的通常居民;是否中断,要视当事人及其离港的具体情况而定。
页面列出的考量因素有四项:离港的原因、时长与频率;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本的公司;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地。
假设某申请人持人才计划签证在港工作,节假日与出差频繁往返内地,但住所、雇主、配偶与子女都在香港,这类短期离港通常不会中断通常居住。反过来,假设另一申请人把工作与生活重心放回内地,只在香港保留一个地址和一份报税记录,同样名义上「在港七年」,被认定已不再通常居住于香港的风险就明显不同。
另一个容易忽略的点是时间对齐:入境事务处在答复非中国籍申请人时明确,七年的连续通常居住期必须紧接向入境处处长提出申请的日期之前,且提出申请时本人须在香港合法居留。中国籍类别的条文只写「不少于七年」,但判断「通常居住」时同样会看离港原因、时长与频率等因素。
核实永久居民身份证资格:按这个顺序做
先确认自己符合《入境条例》附表 1 的类别。
再确认七年通常居住期已满,并整理好离港记录与在港居住、工作、家庭的证明。
接着选对表格:单程证持有人 18 岁或以上用 ROP169、18 岁以下用 ROP170;其他申请人(包括经人才计划来港者)用 ROP145。
填好表格,复印所需证明文件。
选择递交方式:可经「香港政府一站通」网上申请,也可邮寄或投放到入境事务处居留权组,地址为新界将军澳宝邑路 61 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 3 楼。
用邮寄方式时,确保邮资足够并写上回邮地址,邮资不足的邮件入境处不会接收。
递交时本人必须在香港,从海外递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递交之后:处理时间、收费与结果
文件齐备的情况下,一般需要六周处理;个案复杂或同一时期申请量较大时,时间可能更长。
入境事务处页面写明,核实资格的申请以及首次签发永久居民身份证均不收费。
如果申请获批前已经离港,入境处会以邮递方式向你或你的本地代表发出通知信,说明永久居民身份已获核实;下次返港时,凭批准信到任何一间人事登记处办理永久居民身份证登记即可。
子女会不会跟着拿到永居?
在外国出生、出生时即取得外国国籍的孩子,若父母为中国公民且已在外国定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 5 条不具有中国国籍,因此不合资格。
11 岁以下、持有效外国旅行证件的合资格儿童,可由父、母或监护人为其申请核实资格,并在旅行证件上加签「Holder's eligibility for Hong Kong permanent identity card verified」。加签前,儿童旅行证件上原有的逗留条件会被取消;申请时与领取加签时,儿童本人都必须在香港。加签涉及旅行证件签注费用,金额以入境处收费表为准。儿童年满 11 岁且未丧失居留权时,可申请签发永久居民身份证。
拿到永居之后,还会失去吗?
中国籍永久居民即使长期不在香港,也不会因此丧失永居身份;但如果已向入境事务处申请并获批准变更国籍,身份判断会随之改变。
非中国籍永久居民自不再通常居住于香港起,连续不少于 36 个月不在香港,即丧失永居身份。页面特别说明,入境处处长并无酌情权就这 36 个月作出豁免或延长,即使原因是疫情等特殊或不可预见情况也一样;处长会依《入境条例》第 2(6) 条,综合离港原因、时长、频率、惯常住所、受雇情况与主要家庭成员所在地等因素,判断当事人是已不再通常居住,还是只是暂时离港。
丧失居留权的人会依法自动取得「入境权」(right to land),仍可自由进入香港居住、读书和工作,不受限制。是否确已丧失,可通过向居留权组申请核实永久居民身份证资格来评估。
以上按官方页面作一般性整理,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国籍、税务与家庭安排各不相同,具体如何适用,仍以入境事务处最新公布及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常见问题
七年是从哪一天开始起算?
对以非中国籍身份申请的人,入境事务处页面明确写明,七年的连续通常居住期必须紧接申请日之前。中国籍类别的条文表述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但判断「通常居住」时同样会看离港的原因、时长与频率,因此起算点最好按紧接申请日往前推七年来自查。
中途频繁回内地,会不会把七年打断?
暂时不在香港并不等于中断通常居住。入境处会看离港原因、时长与频率,以及你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是否受雇于香港公司、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在哪里。短期往返本身不是决定因素,生活与工作的重心是否在香港才是。
一定要本人留在香港递交吗?
需要。提出申请时你必须在香港,从海外递交的申请不予受理。网上申请同样受这一要求约束。
用哪张表格,要等多久?
经人才计划来港、非单程证持有人的申请人用 ROP145;单程证持有人按年龄用 ROP169 或 ROP170。文件齐备时一般需六周处理,个案复杂或申请量大时可能更长。
这项申请要收费吗?
入境事务处页面写明,核实永久居民身份证资格的申请与首次签发永久居民身份证均不收费。为儿童在外国旅行证件上加签则另涉签注费用,以入境处收费表公布为准。
配偶和子女能一起拿到永居吗?
配偶不能仅凭婚姻关系取得居留权,须本人另行符合附表 1 的条件。子女则看出生地、国籍与父母的类别,海外出生且出生即取得外国国籍、父母已在外国定居的孩子,按国籍法不具中国国籍,因此不合资格。
非中国籍人士拿到永居后长期离港会怎样?
自不再通常居住于香港起,连续不少于 36 个月不在香港,即丧失永居身份,且处长无权豁免或延长期间。不过当事人会依法自动取得入境权,仍可自由来港居住、读书和工作。